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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ss样式的优先级
CSS样式的优先级
1、相同权值情况下,CSS样式的优先级总结来说,就是——就近原则(离被设置元素越近优先级别越高):
内联样式表(标签内部)> 嵌入样式表(当前文件中)> 外部样式表(外部文件中)。
2、权值不同时,浏览器是根据权值来判断使用哪种css样式的,哪种样式权值高就使用哪种样式。
下面是权值的规则:
标签的权值为1,类选择符的权值为10,ID选择符的权值最高为100。例如下面的代码:
p{color:red;} /*标签,权值为1*/
p span{color:green;} /*两个标签,权值为1+1=2*/
p>span{color:purple;}/*权值与上面的相同,因此采取就近原则*/
.warning{color:white;} /*类选择符,权值为10*
p span.warning{color:purple;} /*权值为1+1+10=12*/
#footer .note p{color:yellow;} /*权值为100+10+1=111*/
注意:(1)还有一个权值比较特殊——继承也有权值但很低,有的文献提出它只有0.1,所以可以理解为继承的权值最低。(继承是一种规则,它允许样式不仅应用于某个特定html标签元素,而且应用于其后代。如便签内部的标签就会继承该标签的样式);
(2)做网页代码的时,有些特殊的情况需要为某些样式设置具有最高权值,可以使用!important来解决。如下代码:
p{
color:red!important; /*!important要写在分号前
}
这里注意当网页制作者不设置css样式时,浏览器会按照自己的一套样式来显示网页。并且用户也可以在浏览器中设置自己习惯的样式,比如有的用户习惯把字号设置为大一些,使其查看网页的文本更加清楚。这时注意样式优先级为:浏览器默认的样式 < 网页制作者样式 < 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,但记住!important优先级样式是个例外,权值高于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。
3、使用JS对样式进行操作时往往可通过两种方式:object.style.property=new style和object.className = new classname。前者是修改行间样式,JS代码执行后,审查元素可看到样式会直接显示在行间代码中;后者则是在行间增加了新的class,而不会将具体的样式代码显示出来,
如:。由于行间样式的优先级更高,在用前者修改了某个样式的情况下,后者若对其做修改则不会有效果。针对这个我做了一个demo,链接在此:http://jsfiddle.net/0sevs51d/1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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